雖然台灣與美國的教育體系不同,但亦有共通之處。在台灣,國小六年及國中三年是強制性義務教育,高中(高職)三年則自由選擇是否繼續升學,而絕大部分的台灣學生都會選擇進入高中或高職就讀。但是在美國,強制性的義務教育包含幼稚園、國小五年、國中三年及高中四年。高等教育,則跟台灣一樣,必須經過嚴格的汰選申請及甄選過程。 美國教育的主要特徵之一是,大部分幼稚園至十二年級的學校,都是受到地方教育局〈Local School District〉 管理;而教育局又受到教育委員會〈School Boards〉 所管轄。教育委員會是由社區居民選出來的委員所組成,他們為學區內的教育立下一般性的教育政策,而教育政策的制定是由州政府及其所屬之郡〈Counties〉政府所主導,而不是聯邦政府。由下表就可以看出,各州之間從幼稚園到12 年級各類型學校教育系統的不同,但是聯邦政府還是扮演著監督各州教育品質的角色,以確保各州維持一定的教學水準。州政府的資金補助由教育品質決定,如此有助於學校及教育局保持一定的教育品質。
備註:成人進修教育雖然沒有條列於上表中,但在小學、中學或高等教育中都有提供。上表之系統是最為常見之型態,所以不包括其他特別的教育途徑。 資料來源:美國教育部,全國教育統計中心。www.edu.gov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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