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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國際人士到美國唸書會申請F-1(非移民) 學生簽證,特別是要念學術和正式課程的學生。不論你想唸的是一個正規認證過的美國大專院校課程,還是想念大學或語言中心的英文課程,F-1學生簽證應該是你第一個要思考申請的種類。當然,其他還有一些簽證也是核發給來美國唸書的學生,各代表不同意義,像是J-1交換訪客簽證,給的是那些參加教育性或文化性交換課程的人;M-1學生簽證,給的是那些參加美國機構非學術性或職業課程的學習或訓練的人。以下的篇幅將主要針對大部分的台灣學生所需,亦即F-1學生簽證作說明。
關於學生簽證的種類和申請方式,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(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, Consular Section ) 表示,「凡是想要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,都需要申請(F-1)學生簽證。某些夏令營和英語課程所提供的每週課堂時數低於十八小時,這種情況下的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(B-2) 簽證。所有申請學生簽證的申請人,包括曾經持有學生簽證而要再次申請的人,都必需透過預約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。申請人必需提出一份由美國學校簽發的入學許可I-20 表格。申請人也必需能證明有足夠的經濟來源以支付在美國的學業支出。線上預約http://www.ait.org.tw/zh/visa/#HowToApply。」
申請簽證的方式於2010年4月起再度陸續展開調整,例如以動態表格取代原有156,157,158表格,我們建議讀者務必上網隨時查詢最新相關資料,以免因為簽證辦理的時程延誤了自己留遊學的規劃。進一步相關資料請至美國在台協會網站http://www.ait.org.tw/zh/visa/查詢。
美國學生簽證重要注意事項
根據我們的輔導經驗,以下總結出關於目前美國簽證規定,學生最常有的一些疑問和應該了解的規定說明。
- SEVIS I-901費用:申請學生簽證時除了要繳交一筆簽證費用以外,目前F-1學生還需要繳交SEVIS I-901 fee,亦即美國國土安全費費用。SEVIS是登錄追蹤學生的的自動系統,以確定學生維持在美國停留期間的身份。因此學生到了學校一定要立刻跟國際學生辦公室報到,讓他們在SEVIS系統裡回報你已抵達到校上課。目前這筆費用可在英文網站http://www.fmjfee.com 繳交,金額為美金$200元,調整費率的正式公告請查閱網站:http://www.ice.gov/sevis/index.htm。要注意的是,如果您已經繳交SEVIS費用但後來又決定就讀另一所學校,一定要先將所繳的費用由之前的SEVIS號碼轉到新的號碼才能繼續申請簽證,詳細說明請見:http://www.ice.gov/sevis/i901/faq7.htm。有關SEVIS費用的進一步問題,請聯絡SEVP專案辦公室,可撥美國電話1+ (212) 620-3418到SEVIS I-901費用詢問中心,或寄電子郵件到 fmjfee.sevis@dhs.gov
- 幾個應該注意的重要時限規定:
出國前申請簽證時應該注意的兩個重要期限
- 120天規定:目前規定F簽證的學生只能在I-20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(通常是開學日)前120天內核發,換句話說,你最多只能在開學4個月前開始申請簽證。
- 30天規定:目前規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-20表格上所列課程報到日或生效日前30天內才能入境美國。提早赴美的人有可能會在入境關口被攔下來,拒絕讓你入境,所以你在安排行程赴美時,要特別注意這個時限規定,特別是在旺季安排入境美國機票和住宿時。
資訊來源網站:http://www.ait.org.tw/zh/visa/niv/Student_menu.asp 。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詳細規定請以美國在台協會公佈為主。
出國後應該注意的幾個時間
- 離境和返美不超過五個月:如果你目前已經在學,而且還持有有效學生簽證而要返回美國的學生,即使已經轉入新的學校,都不需要再申請新的簽證,進入美國的時候,拿出你的有效學生簽證和由就讀學校所核發具有適當簽名的有效I-20表格即可。但要注意的是,如果你離開美國已超過五個月,就必須再有一個新的簽證,也就是說,還要先向學校取得一份新的I-20或向學校確認之前的I-20仍然有效、而且登錄在SEVIS系統裏的資料也是有效的。
- 已完成課程的學生可停留60天:F-1 學生在離開美國前可以停留額外的60天,你可以用來作回國前的打包、旅行、訪友,或是拿來辦理轉入另一所學校的手續時間。
目前學生簽證在美國境內無法加簽或重發,學生只能在美國境外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取得。
以上資訊來源網站:
http://www.ait.org.tw/zh/visa/niv/NIVE02-2-ReturnStudents.asp
http://travel.state.gov/visa/temp/types/types_1268.html
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詳細規定請以美國在台協會公佈為主。
校園內工作機會
F-1或M-1學生於學期中可以在校園內兼職打工,每周不得超過20小時,放假時則可以全時工作每周40小時。工作機會可以到國際學生中心、各單位佈告欄、校園內網路系統、或各社團學生會等處打聽詢問。校園內可能提供的工作地點包括校系內各辦公單位、餐廳、圖書館、書店、宿舍等等,機會通常留給積極爭取、語言和表達能力較強的學生,通常須經過面試或甚至正式寄送履歷應徵的過程。
校外工作機會
學生校外實習工作內容必須和就讀課程有關,且均需事先申請經過學校單位和美國移民局核准之後才能開始工作。
F 簽證學生
全職F-1學生第一年是不能在校外打工的,一年後則可以採用三種方式在校外打工,分別是
- CPT〈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課外實習〉- 以學術為目的,為整個學位計畫的一部分,如果是由和學校有合作關係的機構提供給學生的工作機會,或是為畢業要求的一部分,則可以不受上述一年的限制。實習內容不一定有學分。申請時要有一個特定的工作或者是實習目標,核準時間通常是不超過學期單位。要注意的是若學生在學期間內,已經完成一年或以上的全時CPT,畢業後就不能再申請OPT〈見後說明〉了。換言之,總CPT全時實習數低於12個月的學生,他的OPT不會被取消。所以沒有其他計畫時,在學期間不要把CPT的額度用滿。
- OPT〈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選擇性實習〉- 暫時性就業實習訓練,又分為兩種:結業前〈pre-completion〉或結業後〈post-completion〉,亦即不論是否完成課業均可申請,但一般學生都是申請後者,目前規定最早可以在畢業前90天提出申請。OPT有效期最多加起來只能有12個月,視你的課程種類和主修領域而定。結業後實習至少每周平均要工作20個小時。根據2008年4月的新規定,學生必須在90天內找到工作。為把握時間,有些學生會先找或面談工作。工作時若獲得雇主賞識同意,就可以向雇用的公司申請H1工作簽證,有機會更可長期在美國工作。
- STEM/OPT – STEM指的是攻讀科學〈Science〉、技術〈Technology〉、工程〈Engineering〉、數學〈Mathematics〉這四類專業領域內相關課程的學生,從2008年4月8日開始,符合條件者可以在當前OPT的基礎上申請再延期17個月,亦即總計有29個月的時間可用OPT的方式在美工作。
不管是CPT或OPT,學生都需要向學校指定的代表〈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,通常是當初核發SEVIS的國際學生事務單位〉和美國移民局〈USCIS〉申請,核定後USCIS會給你一張EAD〈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〉工作卡,卡上會顯示你可以合法待在美國工作的日期。工作內容必須是和學生所念的領域和課程相關
M 簽證學生
持M-1簽證的學生只有在課程結束後才能在校外實習打工。
以上資料來源美國移民局〈 USCIS〉網站 http://www.uscis.gov/portal/site/uscis/menuite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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